10月27日,上海一中法院官方微信號今日發(fā)布一條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今日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八道集團)、被告人林慶豐等8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對北八道集團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對林慶豐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千萬元;對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七個月,并處一百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罰金。
新聞披露,2016年下半年起,林慶豐為在證券市場取得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對外聯(lián)絡(luò)被告人張丁海等配資中介人員,以1:3至1:10的配資比例,獲取巨額資金及大量證券賬戶。其中,張丁海向北八道集團違規(guī)提供資金10.98億余元,他人證券賬戶119個。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團使用333個證券賬戶,持有“江陰銀行”的流通股份數(shù)量達到該證券的同期實際流通股份總量30%以上,連續(xù)33個交易日對“江陰銀行”的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團控制的賬戶組非法獲利3.01億余元。